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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专题报告会举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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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 9月9日下午,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朱洲在小营校区报告厅作题为“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”的报告。此次报告是学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处级干部系列专题教育的辅导报告之一。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成员、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聆听报告。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刘筱毅主持。
  报告中,朱洲对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、深入、系统的解读。他介绍了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颁布、修订的背景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,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件、动议、民主推荐、考察、讨论决定、任职、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、交流回避、免职辞职降职、纪律和监督等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作了说明。他说,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,是坚持党的领导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,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。
  根据新形势、新任务和新要求,朱洲总结了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发生的转变和呈现的特点,并结合大量鲜活案例,对干部监督工作中需要注意和把握的问题,包括选人用人检查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、因私出国(境)、在企业任职(兼职)等作了权威说明。朱洲强调,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严格遵守党章、党纪、国家法律,时刻注意自重、自省、自警,做到对党忠诚、襟怀坦白、言行一致,干干净净做人、踏踏实实做事,永葆清廉政治本色。
  刘筱毅在主持报告时指出,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尤其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,对落实“十三五”规划、建设“五个环境”,进而实现学校战略转型、建成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尤为重要。学校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,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,加强干部遵规守纪的教育,强化对干部日常、因私出(国)境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的严格管理,努力建设一支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符合学校建设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。他希望全校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上来,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努力做让党放心、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。
  处级干部系列专题教育是学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学校正在开展的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。专题教育分“聚焦‘四个意识’,建设‘五个环境’”、“严明党规党纪,遵守校规校纪”、“回顾建设历程,着眼未来发展”等三个专题,采用辅导报告、集中研讨、自学指定篇目等形式,旨在进一步引导处级干部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遵规执纪、约束言行、改进作风,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,提升执行力和综合素质,积极建设“五个环境”和落实“十三五”规划,为学校转型发展、再创辉煌贡献更大的力量。 (党委宣传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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